福鼎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医学装备材料征集的通知
各厂家、经销商: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因临床业务拓展需要,拟对医学装备一批(见附件)进行材料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要求:
1.设备报价表(包含设备名称、型号、铭牌或说明书上使用期限、报价、生产企业、保修时间、国产或进口)。
2.设备需使用耗材或者试剂的,必须提供耗材或者试剂清单(包含名称、型号、报价、医用耗材代码、标配数量、是否除外收费、除外内容名称、是否医保、专用或开放等,如无耗材、试剂或易耗品请注明)。
3.提供设备能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医疗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
4.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针对重要参数(能够影响设备性能的核心参数、体现设备档次的参数、临床不可或缺的检测指标、具有临床诊疗意义的功能)需做★或▲标注;其余参数可不做标注。
5.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厂家及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
6.提供其它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3份。
7.提供设备用户名单、产品彩页。
注:上述文件均为必备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密封处应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材料需要制作封面(体现参与项目、生产厂家、推介产品品牌型号、业务员姓名和电话)。
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非正式投标,所列项目名称非最终采购项目,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会品牌。
8.技术方案选择办法及注意事项
8.1我院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情况,对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选,最终推荐技术方案最优的为中选企业。
8.2本次征集方案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方案征集,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作为后续项目招标的参考,福鼎市妇幼保健院有权修改和使用,所有提交资料均不退还,将无偿提供给福鼎市妇幼保健院使用。
8.3参与企业须保障福鼎市妇幼保健院在使用该方案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福鼎市妇幼保健院无关,参与企业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福鼎市妇幼保健院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参与企业应赔偿该损失。
9、相关事项
9.1本次征集咨询为免费征集,我院不支付任何费用。
9.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选企业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材料应于2025年8月27日17:3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江滨北路198号(福鼎市妇幼保健院7楼药械科),逾期无效。
三、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0593-7855216
福鼎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应征方案样本
附件2:应征目录